工商局有权利查账吗是根据哪条法律法规?

85 2024-10-15 02:31

一、工商局有权利查账吗是根据哪条法律法规?

没有的。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第六条规定:工商所的职责包括:办理辖区内由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扩展资料:税务查账的相关要求规定: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3、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二、环保上边三废必须每年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吗?根据哪条法律法规?

在经营生产型企业的时候,生态环境局往往会要求你出具三废检测报告。

如果没有按相关规定进行三废检测,那么很有可能要停业整顿,还有可能面临罚款。2021年8月,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市某从事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的企业进行检查。

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但该企业没有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开展废气废水的自行检测工作,也没有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5万元罚款。

像这种情况,一份三废检测报告就可以解决,所以对经营生产性企业来说,三废检测是必不可少的。

那么三废检测具体内容是什么?要怎么做?小e现在就聊聊:

  • 三废检测要检测什么
  • 三废检测多久做一次
  • 三废检测可以找谁做

一、三废检测要检测什么?

三废检测中的三废其实是指废水、废气、噪声。

1、废水检测主要包含:

①工业废水检测: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LAS、总氮、石油类以及行业特征因子等

②生活污水检测: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粪大肠杆菌等

2、废气检测主要包含:

①生产工艺废气检测:VOCs、非甲烷总烃、粉尘、酸雾、颗粒物、恶臭等

②燃烧废气检测:发电机废气、锅炉废气、窑炉废气、食堂火烟废气等

3、噪声检测主要包含:

厂界产生的噪声,一般为厂界四周外的1米内。


二、三废检测多久做一次?

企业自身发展需求方面,至少一年一次,比如ISO14001、OSAS18001、SA8000的体系认证会要求企业提供环境监测报告。如果是排污企业,应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中要求的监测频次,重点排污单位、非重点排污单位均有不同的要求。

一般每个季度甚至每个月都要做一次三废检测。

除此之外,企业自身也要及时掌握污染达标排放情况及数据,定期做好检测,减少环保管理的风险,毕竟因污染物超标排放而被重罚的案例也是时有发生。


三、三废检测可以找谁做?

近年来,广东各地在环保执法上一直保持着高压态势。

生态环境局督察时都会要求企业提供相应的三废检测报告,如果不按时提交,或者超标排放,等待他的就是处罚通知书。

所以要找谁做这个三废检测?一般来说,企业可以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来做,并出具三废检测报告

以东莞这边的情况,工厂很多,这个三废检测的需求是很大的,同时做三废检测的第三方机构也很多。

所以小e提醒大家一定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出具有效的监测报告,并且生态环境局是认可的。

不然赔了夫人又折兵就不好了,如果有这方面的需求,或者有其他环保问题,可以点点关注,咨询小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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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判决书原件吗?请问是根据哪部法律哪条法规?

  申请强制执行是需要判决书原件,还需要判决生效证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你);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  

4、需要申请人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  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会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一般只会调查房产车辆和银行账户,如果查不到财产,法官会通知申请人要求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不提供的,法官会发中止强制执行的裁定书,之后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才会恢复强制执行。  申请人在执行阶段,应当积极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官调查的范围很有限,申请人调查发现的财产线索,告知执行法官,执行案件才能尽早结案。

四、企业根据公司奖惩管理办法对员工罚款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规?

2008年1月15日,《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因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代替而被废止,企业行使经济处罚权是以剥夺劳动者的经济利益为代价的,无法律依据。

五、道路运输证与车不符,根据那条规定法规,处理?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六、闵行区年审叉车证的叫什么名字?

闵行区年审叉车证的是质监局。

一、复审条件:   1)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持证人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2)男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在复审期限内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不超过12个月;   4)有安全、节能教育培训记录的;   5)无违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   6)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考核大纲规定的具体条件。  二、复审提交资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2、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七、入住酒店需要出示身份证登记这是什么规定的,哪条法律法规?

有,《旅馆治安管理办法》对宾馆身份证登记有规定。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于1987年9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于1987年11月10日由公安部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保障旅馆业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物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以下统称旅馆),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个体经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第五条 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第六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第七条 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第八条 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3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 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第十条 在旅馆内开办舞厅、音乐茶座等娱乐、服务场所的,除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当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十一条 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第十二条 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 旅馆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旅客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转让床位。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职责是,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

  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严格依法办事,要文明礼貌待人,维护旅馆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旅馆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开办旅馆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未经登记,私自开业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旅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其所经营的旅馆已成为犯罪活动场所的,公安机关除依法追究其责任外,对该旅馆还应当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十一、十二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处罚有关人员;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51年8月15日公布的《城市旅栈业暂行管理规则》同时废止。

八、劳务派遣,个税是由用人单位代扣还是用工单位代,请说出根据劳动法哪条法规?谢谢?

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二者的区别如下:第一,劳动合同,企业要缴纳政府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并承担劳动风险;劳务合同,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并不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负责,由提供劳动的劳动者自行负责。第二,劳动合同约定的是工资,国家有最低工资的限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同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5000元为起征点。而劳务合同是劳务费,国家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同时,劳务费按劳务所得缴税。第三,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解除时的赔偿方式不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提前申请或通知,企业解除时,要给劳动者相应的赔偿;而劳务合同可随时协商解除,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条件解除,不用提前通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九、您好,请问取得注册证后的医疗器械变更外包装要进行备案,具体依据的是哪条法规?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6号令)的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

第十六条 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审查的医疗器械说明书的内容不得擅自更改。

  已注册的医疗器械发生注册变更的,申请人应当在取得变更文件后,依据变更文件自行修改说明书和标签。

  说明书的其他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医疗器械注册的审批部门书面告知,并提交说明书更改情况对比说明等相关文件。审批部门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发出不予同意通知件的,说明书更改生效。

  第十七条 已备案的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中登载内容、备案产品技术要求以及说明书其他内容发生变化的,备案人自行修改说明书和标签的相关内容。

十、箱装散食品的合格证能不能放在箱内,要是放在箱内触犯了哪条法律法规,处罚是什么?谢谢?

应该可以放到箱子里面吧,食品标签管理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都没有对合格整的规定。

但如果应该在标签上明示的内容你写合格证上放在箱子里面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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