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闯禁行怎么处罚

114驾校联盟 2023-09-27 12:00 编辑:admin 95阅读

“骑摩托车上高速,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浙江永嘉陈先生骑摩托车跨省旅游,被高速交警处罚100元,记3分。他质疑浙江省的高速公路禁摩令违反上位法。(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1.陈先生驾驶两轮摩托车,从湖北途经江西,返回浙江永嘉时,被高速交警喊话,指令靠边停车。

交警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决定。

陈先生不服,提起行政复议,未能如愿。于是又提起行政诉讼。

2.陈先生的辩护理由有三条。

第一,陈先生驾驶摩托车进入浙江,省际收费站和沿途。都没有禁止摩托车通行的标志。

第二,《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规定摩托车不得行驶高速公路,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不能作为处罚依据。

第三,交警在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上设卡拦截,属于严重妨碍驾驶的危险行为。

另外,处罚决定书将陈先生驾驶的摩托车错误登记为小型轿车,说明交警的执法素质不高,工作粗心,违反法定程序。

陈先生提请法院判决,撤销原处罚决定,赔偿交通费1000元,并对《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内容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3.交警部门则提出了针锋相对的反驳意见。

第一,高速公路入口和沿线是否设置禁摩标志,不影响处罚决定。禁行标志的作用在于警示不知情的人员。

陈先生曾经三次因为在高速公路骑行摩托车被处罚,应当知道在浙江省乃至江西省高速公路禁摩的规定。

第二、高速公路入口的栏杆是否开启,意味着是否允许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陈先生骑行摩托车没有领取高速公路通行卡,也没有等待栏杆开启,而是直接从栏杆右侧的空隙处通行,逃避监管。

陈先生难道不知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要领取通行卡吗?栏杆不开启意味着拒绝进入吗?

第三,浙江省禁止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这是省政府规章规定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虽然没有禁止摩托车上高速,但是浙江省政府有权依照《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本省实际,制定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各项规章,并没有违反上位法。

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限制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的速度为每小时80公里以下,但是不能理解为该条例规定摩托车可以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4.双方将议的焦点其实就是,《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摩条款,是否违背了上位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这一条款可以理解为,如果摩托车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这一条款可以理解为,摩托车上高速公路时速不得低于60公里,但不能超过80公里。

但是上述两个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规定,允许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这一许可权能否由省政府来决定呢?

5.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由于摩托车的安全设计标准不足,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会对自身和其他车辆的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省政府有权依法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禁止摩托车上高速。陈先生作为本省人,并且有过类似的被处罚经历,应当知道该禁令。

交警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并无不当。虽然在处罚决定书上,将车型登记错误,有损执法的严谨性,但不足以影响处罚的有效性。

法院最后判决,驳回原告陈先生的所有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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