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烧自己的摩托车,何罪之有?”贵州遵义,一男子因违停,交警对其摩托车进行暂扣,随后,男子趁交警不备,用打火机点燃摩托车,而后逃离现场。检察院:纵火罪!
要是车不被扣,他会烧自己的车吗?违停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接受处罚就行了,有必要这么做吗?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这点事都看不明白?别为自己犯的错找借口。
建议城管整顿乱停放现像,一次教育批评,并拍照存档,二次再次批评教育。第三次再扣车罚款。有的人确实不懂,有的人停一下买个东西,几分钟而巳,也应以说服教育为主!不要动不动处罚及惩款!
回到本案,法律上又是如何定性的呢?法庭上又是怎么判的呢?我们接着往下看。。。#暑期创作大赛# #律师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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