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把钱交给现场处罚的交警即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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