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种情况下1年内不得再次申领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二、两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属于行政处罚吗?
关于“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是否可诉的问题。广义的行政通知有行政法律行为类通知、准行政法律行为类通知和行政事实行为类通知。
狭义的行政通知仅指观念表示的行政事实行为。笔者倾向于从狭义上来理解行政通知,即行政通知是行政机关需要广而告之的事实,既包括客观存在的事实,也包括法律已经规定的内容,即能够具体化的法律事实。
交警部门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的“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本质上属于行政通知,是一种行政事实行为,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因而不具有可诉性。
三、几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排污许可?
三年以内。
一是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对影响较大的和较小的排污单位,分别实行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
对影响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不需要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仅需要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做一个登记便可,大概半小时内就能完成。
二是管理要素全覆盖。《条例》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实施排污许可,依法将水、大气、土壤和固体废物等污染要素纳入许可管理,逐步将噪声等污染要素通过修法全部纳入管理。
目前是水、大气、土壤、固废,固废法刚刚颁布,2021年准备研究将固废法纳入许可证里面去,正在出台相关的指南,最终实现环境要素的全覆盖。
他介绍,《条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深度衔接融合环境管理的其他制度,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总量控制、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统计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一是将环评文件、批复文件或者登记表备案材料排污总量控制要求和自行监测方案等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将作为颁发排污许可证的条件。
二是许可排放浓度衔接了污染物排放标准,许可排放量衔接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环境管理的要求衔接环评批复文件等管理的有关要求。
三是自行监测数据可以作为行政执法的证据,规定执行报告中的污染物排放量可以作为生态环境统计、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或者是污染源清单编制时的依据。
通过与有关制度的衔接融合,将分散的环境管理制度整合成为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过程管理。
刘志全指出,《条例》用三成的篇幅明确了生态环境部门、排污单位、排污许可技术机构的法律责任。针对违反排污许可证审批和监管行为作出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
创新设置、按次处罚方式,对违反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和执行报告等行为,规定了按次处以罚款,是生态环境法律领域里面的首例。此外,细化按日连续处罚规定。
最后,规定了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常手段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伪造、变造、转让排污许可证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排污许可证。另外还规定了排污许可技术机构弄虚作假的责任。
据介绍,《条例》用两章分别规定了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责任,要求排污单位应当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记录、建立台账制度和提交执行报告等等。
执法证据这次也不仅仅局限于现场监测数据,也增加了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数据,包括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获取的数据,也可以作为执法的证据,大大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
四、安全员几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3年内
安全员资格考核证不是三年一换,但是需要三年一审。3年内要继续教育,不然过期就不能使用。
安全员执业资格证,又是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联系到一起的,对于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当地建委会要求对企业里的三类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这三类人员是指: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
主要负责人指的是企业总经理级别的管理者,项目负责人指的是负责具体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员指的是在某一项目专门负责防火防盗负责安全的班组干部或安全看管员。
有获得了相应证书,才能够在其相应岗位从事相关看管工作。
扩展资料
企业主要负责人(A本):企业法人、总经理、分管安全副经理,需大专以上学历,除企业法人外,其他人需一级建造师证书与企业聘书 ;
项目负责人(B本):项目经理,需要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具有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注册证书;
专职安全员(C本):从事相关施工现场管理,需要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或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即23岁以上者),方可参加培训考试。
三类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符合《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处理条件的,市建委依法收回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个月后方可重新申领证书。
五、舞弊行为的,申请人在多少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六、撤销驾驶证几年内不得再领?
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满三年的,可重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满十年的,可重新申请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的,三年后可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七、被撤销教师资格的,几年内不得申领?
教师资格被撤销5年内不得再考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昨日,省教育厅
公布我省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明确了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 5年内不得报名参考。
考教师资格学历有要求
从今年12月起实施这一办法明确,申请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
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应依法依规取得教师资。申请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学校(合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I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在陕西省的申请人在所厲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2015年起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大中专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
格的,均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并取得台格证明。
教师资格考试一年两考
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笔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辅导资料,不指定和委托各种培训。考试笔试、面试均安排一年两次(笔试一般在每年3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面试- -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各举行- -次)。不同学段笔试内容有差异笔试采用计算机考试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中等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其中《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暂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中等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具体科目暂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等16个学科。
八、饮酒后吊销驾驶证几年内不得申请?
一、酒驾会造成驾照吊销五年不能重新考取吗
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因酒驾造成交通事故被吊销驾驶证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九、再次饮酒后吊销驾驶证几年不得重考?
饮酒驾车后被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可以重新申领驾驶证。再次饮酒也是这样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两年内不得申请驾驶证可以诉讼吗?
答案是:两年内不得申请驾驶证,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
1. 取消驾驶证,在7天的公告期内,驾驶人如果能及时到所属交警大队提出申辩申请,并有正当理由说明不接受处理原因的,市交警部门将本着“人性化”执法原则,对其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罚款、暂扣驾驶证等处罚;
2. 无正当理由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正当理由”是指驾驶人能够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自己因客观原因导致逾期未能接受处理,如因病住院、出国、被限制人身自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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