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初中生,怎样办理转校,到南京普通中学就读,需要哪些手续?

136 2024-03-11 14:41

一、外地初中生,怎样办理转校,到南京普通中学就读,需要哪些手续?

初中转学需要办哪些手续

初中生转学需要资料:

1、第一个是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学联系函》和《学生素质评价手册》或《成绩单》

2、第二的是《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

3、第三个是户口本、学生本人身份证(儿童证)。

4、第四个是房产证或合法购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或现居住地街道租赁办出具的在本学区租房一年以上的合同。

5、第五个是计划生育证明 ①凡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转学需要办理的程序:

1、第一步是凡符合转学插班条件的学生,到原就读学校(A校)开具《转学联系函》;

2、第二步申请者的监护人填写《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

3、第三步是申请者的监护人携带《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转学联系函》、入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居住地学区学校(B校)申请学位,并验核材料。

4、第四步是受理插班申请的学校(B校)给“同意插班的学生”开具《转学联系回函》;

5、第五步教育局根据各校的学位情况提出改派意见后,将该生的《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返回受理登记的学校(B校)。

6、第六步原就读学校(A校)在收到《转学联系回函》前,应当保留该生的学位。

7、第七步,受理登记的学校(B校或C校)在开学一周内将本校《转入(出)学生名单汇总表》及《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转学联系函》等入学资料整理好,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送基础教育科审核,不按时上报审批、手续不全者不能取得学籍。

8、最后一步是有转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本校学生流动情况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新学校的接收证明,原学校的转学证明,区教体局签字盖章证明有转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本校学生流动情况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新学校的接收证明,原学校的转学证明,区教体局签字盖章证明

二、2021年12月1日考驾照新规定吗?

2021年考驾照的新规定和政策

1、自主报考

如果你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全国将全面开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通过此平台可实现驾驶人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

2、放宽身体条件

单眼视力障碍的人士可以考驾照了,不过必须符合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150度。另外对于肢体残疾人士也放宽了条件:

左手只要三指健全,不需要必须拇指健全,右手手掌完整,可以申请C1、C2、C3、C4准驾车型驾驶证;

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

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

3、异地申领

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4、学习驾驶证明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为考生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在后续科目二、科目三学习训练时,必须随身携带(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5、境外驾照换领有限制

持境外驾驶证的内地居民,申请换领内地驾驶证时增加了限制条款。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6、科二科三可同时预约、连续考试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既可以预约科目二考试,也可以预约科目三路考。也就是说,科目一合格后,可以先约考科目三路考,再约考科目二。

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路考,预约成功后连续考试,免去了多次预约、多次往返的麻烦,极大地节省了时间。

7、自学直考

自主学习得到驾驶技巧后参加并通过统一考试从而得到驾照,不过目前只有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等16个城市中试点运行。

值得一提的是,学员要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在交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上自学驾驶技能。

8、小型汽车夜考取消

取消了抽取20%小型汽车夜考,全部改为在白天模拟考试,同时将夜间灯光的使用知识以情景题的形式纳入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

三、2021年山东驾考新规是什么?

根据2021年05月10日,关于公安部交通部举行发布会,发布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我为群众办实事”12项便利措施,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其中第2项新规定就提到了驾考新规政策: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调整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内容,取消科目二考试“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

并且调整考试预约时间,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考试地变更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需求。

提示:这对于自动挡的学员来说是个福音,但C1手动挡汽车保持原有政策不变。

关于这次改革的政策内容

2021年05月10日,关于公安部交通部举行发布会,发布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我为群众办实事”12项便利措施,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12项新规定详细措施如下:

1、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

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发放机动车电子驾驶证,驾驶人可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使用,并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为驾驶人及相关行业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

2、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

调整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内容,取消科目二考试“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

调整考试预约时间,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考试地变更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需求。

3、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

积极推动清理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政策,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为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通行预留时间窗口,每天允许通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小时。

货车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在南京、南昌海口、乌鲁木齐4个城市试点货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本地交管手机APP、公众服务号等渠道申请电子通行码,减少纸质材料和来回往返。

4、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

在城镇老旧小区周边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划定允许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停车路段,明确停车时间和停放要求,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允许车辆临时停放。

5、便利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

优化网上代办服务。老年人可通过亲友的“交管12123”手机APP账号,由亲友代办机动车牌证、驾驶证业务。

优化窗口服务流程。推行在交管服务窗口设立老年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或专门窗口,鼓励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代办服务。

6、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

推进与军队有关部门建立驾驶证信息联网核查机制,便利持军队和武警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实现信息自动核查、自动比对,避免往返核查,提高办事效率。军人在部队的驾驶经历和驾龄可以连续计算,更好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就业从业、驾车出行。

7、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

对出国(境)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2021年底前未及时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可以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正常办理换证、审验手续,恢复驾驶资格。

8、试点二手车交易登记信息网上转递

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在天津、太原、沈阳、上海等20个城市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实行车辆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方便群众在车辆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无需两地往返,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

9、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

申请人不方便本人现场办理机动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车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无需再出具纸质委托书,减少证明材料。

10、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

推行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金融机构信息联网,简化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程序。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营业执照及公章在全国信息系统统--留存的,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可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主合同。

11、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在部分省份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办理交管业务时,网上核查交强险信息,群众无需再提交纸质交强险凭证。

12、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

在推行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的基础上,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试点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

“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试点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试点交通事故还据材料网上查阅以及试点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货车电子通行码等措施,自2021年6月1日在部分地方先行先试,下半年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试点;2022年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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