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录取严格执行“两前提、一依据”,采取等第入围、按计分科目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的方式进行。
“两前提”即考生生物、地理、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等第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全部达到合格等第及以上,方可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获得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一依据”指获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依据计分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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