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扣分细则有什么内容?

191 2023-11-17 19:26

一、新交规扣分细则有什么内容?

针对目前实行的记分制度存在的不合理之处,结合现实情况,公安部起草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记分分值问题作出了修改,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一.调整后一次性扣9分的违法行为

1.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原本扣12分)

2.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或者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的。(原本扣6分)

3.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原本扣12分)

4.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原本扣12分)

5.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原本扣12分)

6.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以及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的。(原本扣12分)

二、调整后一次性扣6分的违法行为

1.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原本扣6分)

2.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原本扣6分)

3.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原本扣6分)

4.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违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限行时间、区域规定的;

5.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原本扣6分)

6.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原本扣6分)

三、调整后一次性扣3分的违法行为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原本扣6分)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原本扣3分)

3.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原本扣3分)

4.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原本扣2分)

5.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原本扣2分)

6.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原本扣2分)

7.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原本扣6分)

8.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原本扣6分)

9.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原本扣12分)

10.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原本扣3分)

11.上道路行驶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原本扣3分)

12.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原本扣2分)

13.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以及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的;

14.造成致人受伤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原本扣12分)

1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原本扣3分)

四、调整后一次性扣1分的违法行为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原本扣3分)

2.不按规定倒车、掉头、会车的;(原本扣3分)

3.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原本扣1分)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原本扣3分)

5.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原本扣1分)

6.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原本扣3分)

7.上道路行驶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原本扣3分)

8.上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

9.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原本扣2分)

10.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原本扣2分)

五、删除的扣分项目

1. 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原本扣2分)

2. 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原本扣2分)

3.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原本扣1分)

二、新交规2022年摩托车扣分细则?

摩托车扣分标准如下:

1.无摩托车驾驶证上路行驶的,处2000元(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罚款,拘留15日;

2.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的,处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没收摩托车;

3.拼装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处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没收摩托车;

4.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处100元罚款,扣12分;

5.故意遮挡、污损摩托车号牌的,罚款200元,扣12分;

6.摩托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罚款100元,扣6分;

7.驾驶摩托车进入禁行路段的,罚款100元,扣3分;

8.驾驶载人摩托车通过禁行区域的,罚款100元,扣3分;

9.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帽,罚款20元,扣2分;

10.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以200元罚款;

11.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处50元罚款;

12.用摩托车牵引车辆,或者辅助非机动车行驶的,处100元罚款;

13.摩托车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罚款200元,扣3分;

14.驾驶摩托车闯红灯的,罚款100元,扣6分;

15.驾驶摩托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扣3分;

16.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摩托车号牌的,处2000元罚款,拘留15日;

17.挪用或者套取其他摩托车号牌的,处2000元罚款、15日拘留;

18.醉酒驾驶摩托车后,拘留15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12分;

19.违反规定停放摩托车的,处以100元罚款;

20.拒绝接受执勤交警检查,骑摩托车逃逸,拘留15日,罚款500元。

21.驾驶来源不合法的车,没有购车发票的车,扣车。

以上就是有关摩托车扣分的具体细则

三、滴滴扣分细则题库?

1、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正确

2、投入运营的出租汽车车辆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正确

3、根据国家关于深化出租汽车改革的要求,严禁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现有抵押金过高的要降低。正确。

4、新增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但可以变更经营主体。错误

5、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应当为进入服务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免费提供餐饮、修理等服务。错误

6、城市人民政府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正确

7、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应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品质化、多样化的运输服务。正确

8、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确定计程计价方式,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正确

四、北京新交规2022年摩托车扣分细则?

新交规2022年扣分细则: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违法行为之一,罚款100元,部分条例并处扣分

(一)违法警告标线指示;

(二)机动车违法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三)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四)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五)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六)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道橫道、网状线区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掉头的;

(七)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道两侧穿插行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八)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的。

二、新交规2022年扣分细则: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三、新交规2022年扣分细则: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四)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五)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六)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七)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倒车入库的扣分细则?

停车大于2S扣五分,倒车不入,压线,车身出线,倒穿了,都是扣100分。

六、2022新交规扣分细则?

1、副驾驶不扣安全带扣1分,罚款50元;

2、驾驶时使用手机扣3分,罚款100元;

3、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直接扣9分并按最高的限度处罚;(此前为扣12分)

4、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牌照架扣6分、罚款200元;

七、中型黄牌货车扣分细则?

货车超载百分之百的处罚:记6分,处罚200至2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

第一款、

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八、华威科三扣分细则?

科目三易扣分细节

1、上车准备好后,发动车辆时,记得顺时针拧点火钥匙3秒后发车,然后自然放开钥匙,不要再反时针动钥匙,否则容易熄火,一次是扣10分;

2、考试过程中如遇到情况要中途停车,不要将车停在路上的交通标志线上(不管是黄线还是白线),一次也是100分;

3、考试时操作转向灯时,切记打好灯后,3秒钟才能动方向(简单的说,你打完灯,记得看下左右反光镜,再去动方向就会有3秒钟时间,或者在心里默数5个数),一次扣10分;

4、考试过程尽快把车辆从1档顺次快速加到3档,在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在28-30公里/小时的速度左右行驶。切记不要在1、2档低速长距离行驶;

5、遇到通过学校、公交车站、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听到电脑播报的语音口令后,记得踩制动(力度不一定要很大),等过了动作的路段再继续恢复正常行驶(该加油走就加油走,速度确实慢了就减个档位继续加油走);

6、考试结束完成靠边停车动作时候,在安全情况下操作车辆就按你考科目二做上坡定点停车动作完成九号,车辆不要压路右边线;

7、最后将车挺好后,切记先拉好手刹才能够松脚刹,下车前一定要将车辆熄火,左手开车门下车完成考试。从左门下,从后方到右后方帮下一位开车门后返回左后门上车。

九、创城考核扣分细则?

一、考核对象

各党支部、相关科室

二、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考核原则

根据场《“决胜2020”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县级市)》标准要求,按照常态长效、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易于操作的原则,对各党支部、各科室承担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四、考核重点及计分办法

1.交办事项办结率(15分):场创建工作指挥部按照县委、县政府,县创文办要求所交办的工作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事项完成情况。每月通报各党支部、各科室月度办结率,年底汇总计算年度平均办结率。以年度平均办结率计分,年度办结率低于75%的,该项不得分。同时加大日常督查问责力度,考评结果计入年度考核。

2.文明创建系列活动(35分):根据县创建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完成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10分)、人情消费减负工作(5分)、疫情防控宣传(3分)、爱国卫生运动(2分)、志愿服务(3分)、道德讲堂建设(2分)、身边好人选树宣传(2分)、文明创建“八项细胞工程”(3分)、《文明20条》2.0版宣传推行(3分)、形成高质量微信向县推送或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2分)等文明创建系列活动。未完成活动年度任务的,对应活动不得分。

十、佛山科目三扣分细则?

一、不合格情形: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扣100分)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2、遮挡、关闭车内视频监控设备的;

3、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4、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刷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6、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7、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

8、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

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

10、使用档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11、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档位或连续2次挂档不进的;

12、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13、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的;

14、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15、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的;

16、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17、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18、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19、争道抢行,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

20、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21、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2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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