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次醉驾怎么处罚
初次醉驾是指驾驶员首次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由于醉驾对交通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我国对初次醉驾的处罚也相应地进行了规定。
初次醉驾的处罚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初次醉驾的处罚主要包括罚款、吊销驾驶证和行政拘留等措施。具体的处罚标准如下:
- 罚款:初次醉驾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千元至二千元。
- 吊销驾驶证:初次醉驾的驾驶员将被吊销驾驶证,并处以通行证暂扣三至六个月的处罚。驾驶员需在吊销期满后重新参加驾驶考试,通过后方可重新取得驾驶证。
- 行政拘留:初次醉驾的行政拘留时间为五至十五日。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初次醉驾者,除了以上的处罚措施外,还将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醉驾情节严重的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终身禁止驾驶机动车。
初次醉驾的危害
初次醉驾不仅违反交通法规,更严重地危害了交通安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首先,醉驾会严重降低驾驶员的反应能力和判断力,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喝酒后,驾驶员的注意力容易分散,无法及时发现和预防危险情况,导致事故发生。
其次,醉驾会严重影响驾驶员的视觉和听觉感知能力。酒精会干扰人体神经系统的正常工作,使得驾驶员对交通信号和其他车辆的判断出现错误,从而增加了发生碰撞的风险。
再次,醉驾会使驾驶员产生错觉和疲劳感。不少人认为酒精可以提神醒脑,实则不然。醉驾会导致驾驶员产生错觉,以为自己的反应速度和判断力并未受到影响,从而更容易产生驾驶错误。此外,酒精还会使驾驶员产生疲劳感,使其无法保持集中注意力,增加发生意外的风险。
如何杜绝初次醉驾
杜绝初次醉驾是每个驾驶员和社会公众的责任。以下是一些有效的预防措施:
- 禁止酒后驾驶:驾驶员应当养成不酒后驾驶的良好习惯。如果需要饮酒,应选择其他交通方式或者安排代驾。
- 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对醉驾危害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驾驶员对醉驾风险的认识和警惕性。
- 严格执法:加大对醉驾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驾驶员依法予以处罚,并将其纳入信用体系,形成从严治理的氛围。
- 加强监测措施:采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等科技手段,对驾驶员的酒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防范和制止醉驾行为的发生。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有效地减少初次醉驾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
二、醉驾怎么处罚?
说正事儿之前,提示各位看官,一定要记住那句至理名言:“喝车不开酒,开酒不喝车”。
一、定义,什么就叫酒驾,什么叫醉驾?
1、酒驾,又称饮酒驾驶,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
2、醉驾,又称危险驾驶罪,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二、关于血液中酒精含量,牢记两个数字20、80。
1、血液中酒精含量 < 20毫克/100毫升,不属于违法行为。
2、20毫克/100毫升 ≤ 血液中酒精含量 <80毫克/100毫升,属于酒驾。
3、血液中酒精含量 ≥ 80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驾。
三、关于处罚
1、血液中酒精含量 < 20毫克/100毫升,正常体质一杯啤酒即可达到该程度。不属于违法行为不会被处罚。
2、20毫克/100毫升 ≤ 血液中酒精含量 <80毫克/100毫升,属于酒驾。
△开机动车酒驾处罚:
(1)罚款1000元~2000元;
(2)扣12分;
(3)扣留驾驶证6个月。
△开营运车辆酒驾处罚:
(1)罚款5000元;
(2)扣12分;
(3)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4)处以15日以下拘留。
3、血液中酒精含量 ≥ 80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驾,可能认定为危险驾驶罪。
△开机动车醉驾处罚:
(1)吊销驾照;
(2)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
(3)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
(4)并处罚金。
△开营运车辆醉驾处罚:
(1)吊销驾照;
(2)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
(3)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
(4)并处罚金;
(5)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4、酒驾或醉驾造成他人重伤、死亡、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等重大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最高获刑15年有期徒刑,终身不得获取驾照。
三、摩托车醉驾103怎么处罚?
摩托车醉驾103一旦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到的话,会直接吊销你的驾驶证,而且还要处于1000元到2000元左右的罚款的,另外还要暂扣摩托车6个月和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驾乘摩托车必须要正确的戴好安全头盔,后面不可以带上12岁以下的儿童。
四、西安醉驾摩托车怎么处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五、醉驾副驾怎么处罚?
醉驾副驾不处罚。醉驾只处罚驾驶人。
六、陕西摩托车醉驾处罚?
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②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③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④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七、海南摩托车醉驾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八、165醉驾怎么处罚?
165酒驾怎么处罚?这个数值已经严重超标啦。酒驾扣12分,吊销半年驾驶证。
既然知道165酒驾,你为什么还要去开车呢?当然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自己负责任的,对路人负责任。更对这个社会是负责任。如果被交警叔叔查到的话,就会被吊销驾驶证,扣12分。
所以说165数值,吊销驾驶证,扣12分。
九、醉驾300怎么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北京
对被告人裁量刑罚时注意罪刑相适应。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该行为给他人的人身、财产及公共交通安全所带来的危险程度。因此,量刑时要考虑醉驾者的醉酒程度,醉驾发生的时间和地点,醉驾行为是否造成了实际的危害后果,被告人是否因酒驾或者醉驾受过行政处罚,被告人是否有自首、赔偿等情节,根据被告人醉驾行为危险性的大小区别处罚,罚当其罪。
湖南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从重情节的,不适用相对不起诉:
(一)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二)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他人轻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或在居民区、学校附近等人群密集的区域道路驾驶的;
(四)驾驶载人营运机动车以及B级以上驾照方能驾驶的机动车的;
(五)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而驾驶,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经报废的机动车而驾驶,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有逃跑、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让人顶替等行为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追究的;
(八)在诉讼期间有隐瞒身份、不如是供述、拒不到案、酒后驾驶机动车、逃跑,不愿具结悔过等情形的;
(九)造成恶劣影响,引发重大舆情等不宜作相对不起诉情形的;
(十)具有其他可以从重处罚情形的。
六、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在150毫克/100毫升以下,且没有本参考标准第五条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的,可以适用相对不起诉。
七、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50毫克/100毫升但低于200毫克/100毫升,没有本参考标准第五条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具备以下情形的,可以适用相对不起诉:
(一)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车位,且未发生严重损害后果的;
(二)因事发突然,情况紧急驾驶车辆,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车辆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驾驶,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
上海
一、危险驾驶之“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与“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在具体认定上:1.除外原则:认定为醉驾情节显著轻微的,应绝对排除具有从重处罚情节;认定为醉驾情节轻微的,原则上也应排除具有从重处罚情节。
2.参考类型:醉驾案件情节轻微或者显著轻微的,主要涉及以下六种情形:一是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有的甚至是应停车场保安人员的要求挪动车位,且未发生危害后果。二是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均未发生交通事故。三是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四是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五是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六是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
二、危险驾驶之“缓刑适用”
1.对于具有《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二条第一项情节的,区分情形适用缓刑。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原则上不适用缓刑;造成交通事故致人轻微伤以上的,从严适用缓刑;其他情形可酌情适用缓刑。
醉驾造成事故后逃逸的,情节恶劣,反映出被告人悔罪态度较差,应从严惩处,故原则上不适用缓刑。造成交通事故,同时具有《意见》第二条第(二)至(六)项情节之一的,原则上不适用缓刑。
2.对于具有《意见》第二条第(二)至(五)项的单项情节的,可酌情适用缓刑;具有两项以上情节的,从严适用缓刑。
3.对于具有《意见》第二条第(六)项情节的,从严适用缓刑;且具有该条第(一)至(五)项情节之一的,原则上不适用缓刑;对于具有《意见》第(七)项情节的,原则上不适用缓刑。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在100毫克/100毫升以下且系初犯,认罪、悔罪,未造成其他损失或后果的,可以认定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浙江
1、醉酒驾驶汽车,酒精含量超过180mg/100ml的,或者虽然酒精含量在180mg/100ml以下,但具有以下从重情节之一的,不适用缓刑:(1)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3)醉酒驾驶营运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工程运输车等机动车的;(4)无驾驶汽车资格的(系指未取得及被吊销、暂扣、扣留驾驶证的情况。短期超出驾驶证年检期限及驾驶证被扣完分数的,不属于无证驾驶汽车资格);(5)明知是不符合安检标准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的;(6)在被查处时有逃跑、抗拒检查、让人顶替等行为,情节严重的;(7)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8)曾因酒后驾驶三年内、醉酒驾驶五年内被追究的。
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80mg/100ml以下,无上述从重情节,且认罪认罚的被告人适用。
酒精含量在140mg/100ml以下,且无上述从重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2、醉酒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酒精含量在160mg/100ml以下,且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酒精含量超过160mg/100ml但在200mg/100ml以下,且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酒精含量超过200mg/100ml,或者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应当给予刑事处罚。
3、醉酒驾驶超标两轮电动车,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酒精含量在200mg/100ml以下,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对于其中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4、并处罚金的,按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计算,以此累加。
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法以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并不得适用缓刑。
“醉驾”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并不因此改变适用缓刑的标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免除处罚。
江苏
1.认定醉驾行为,应当严格把握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判断行为人的醉驾行为是否已经或者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以认定其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2.行为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反映危险驾驶罪犯罪程度的主要因素,其驾驶的车辆种类、行驶的道路种类、行驶的路程、实际损害后果也是重要因素。同时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曾经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情况以及其他交通违法情况。
3.惩治醉驾犯罪,应当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醉酒驾驶汽车的,一般应当定罪处罚。对于醉酒程度较低、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被害人谅解等情形的,可以从宽处罚。
4.在农村人员稀少、偏僻道路上醉酒驾驶摩托车,行为人血液酒精含量未超过醉酒标准20%,且未发生事故,或者虽然发生交通事故但仅造成自伤后果或者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作为犯罪处理。
5.公安机关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的,应当将撤销案件决定书送达同级人民检察院。
6.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情节较轻,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被告人,可以宣告缓刑,但被告人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除外。
7.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⑴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受伤或较大财产损失,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⑵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⑶血液酒精含量在200mg/100ml以上的;
⑷驾驶营运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工程运输车等机动车的;
⑸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道路上驾驶的;
⑹逃避公安机关执法检查,或者阻碍检查但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⑺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8.对于摩托车醉驾案件,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当放宽缓刑的适用条件。
湖北
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综合考一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危险程度、损害后果等具体犯罪事实,以及赔偿损失情况、认罪悔罪表现等,确定是否适用缓刑。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
(1)积极赔偿的;
(2)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3)醉酒程度较轻的;
(4)其他可以一适用缓刑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酒精含量达到24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2)组织追逐竞驶的;
(3)吸食毒品、服用麻醉药物的;
(4)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的;
(5)曾因危险驾驶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逃避或者抗拒、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8)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好,且不具有本罪规定增加刑罚量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1)醉酒程度在100毫克//100毫升以下的初犯,未造成其他损害后果或者仅致本人受伤的;
(2)醉酒程度较轻,因急病救人、短距离移动车位、非路检原因主动放弃驾驶、隔夜醒酒后开车,未造成其他损害后果或者仅致本人受伤的;
(3)其他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天津
危险驾驶罪的缓刑适用,应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道路环境、危险程度、损害后果和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
(1)认罪、悔罪,积极赔偿的;
(2)取得被害方谅解的;
(3)醉酒程度较轻的;
(4)其他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2)组织追逐竞驶的;
(3)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麻醉药物的;
(4)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的;
(5)曾因危险驾驶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7)逃避或者抗拒、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8)其他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4.免予刑事处罚
醉酒程度在100毫克/100毫升以下且系初犯,认罪、悔罪,未造成其他损失或后果的,可以考虑免予刑事处罚。
四川
1.危险驾驶罪的缓刑适用,应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道路环境、危险程度、损害后果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决定是否适用缓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2)组织追逐竞驶的;“刑法库”公众号
(3)吸食毒品、服用麻醉药物的;
(4)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的;
(5)曾因危险驾驶,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7)逃避或者抗拒、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8)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
(9)其他不适用缓刑的。
2.免予刑事处罚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公
(1)醉酒程度在130毫克/100毫升以下且不具有下列情形的:
①无证、无牌照的;
②载人的;
③驾驶客运车辆、危险物品车辆的;
④发生交通事故,但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⑤交通要道和人群密集路段的;
⑥高速公路上驾驶的;
⑦暴力等手段抗拒查处的;
⑧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因醉驾受过行政处罚的;
⑨其他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的。
(2)醉酒程度在150毫克/100毫升以下且系初犯,具有急救病人、短距离挪动车位、非路检原因主动放弃醉驾、隔夜醒酒后开车等情形未造成其他损失或后果的。
山东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以下情节的从严掌握缓刑的适用:①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负事故主要、全部责任或者逃逸的;②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③醉酒驾驶校车、大型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的;④在被查处过程中有逃跑、抗拒检查、让人顶替等行为的;⑤在诉讼中,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⑥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的;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⑧其他从严适用缓刑的情形。
重庆
(一)经检验,行为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130mg/100ml之间(含130mg/100ml),认罪、悔罪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微罪不起诉处理,已经提起公诉的,法院可以判处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除外:
1.无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或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无牌照车辆,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的;
2.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的;
3.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轻微伤以上(含轻微伤)损伤或者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财产损失,并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仅造成自身损伤或本人财产损失的除外;
4.驾驶载有乘容的营运车辆、校车,以及中(重)型货车、工程运输车、危险品运输车等机动车的;
5.在人车流量较大的路段和时段驾驶的;;
6.逆向行驶或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7.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8.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
9.在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时有逃跑、抗拒检查、让人顶替等行为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10.曾经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11.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
12.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已报度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13.其他严重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二)经检验,行为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200mg/100ml之间(含200mg/100ml),认罪、悔罪,在综合考虑本条第(一)项所列情节后,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的,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可以建议适用缓刑,法院可以判决宣告缓刑。
经检验,行为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0mg/100ml以上的,应当从严掌握缓刑适用条件。
(三)因急教病人、见义勇为,仅为短距离挪车或出入库,隔夜醒酒后开车及其他特殊情形的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可以适当从宽掌握定罪量刑标准,在综合考虑本条第(一)项所列情节后,作出以下区别处理:
1.符合《刑法》第十三条“但书”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情形的,检察机关可以作法定不起诉处理,已经提起公诉的,法院可以判决宣告无罪;
2.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所规定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情形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微罪不起诉处理,已经提起公诉的,法院可以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3.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的,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可以建议适用缓刑,法院可以判决宣告缓刑。
辽宁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广东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广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适用缓刑:
(一)具有《办理醉酒驾车适用意见》第二条第(一)、(三)、(四)、(五)、(六)、(七)项所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之一的;
(二)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尚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三)在取保候审期间脱保的;
(四)血液酒精含量3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五)具有其他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青海
一、被告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的,即构成危险驾驶罪。
二、被告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不具有较恶劣情节和造成危害后果的,可根据被告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多少分别量刑。
三、被告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并具有拒绝检测、无证驾驶、闯红灯、逆行或曾因酒驾、醉驾被处罚过等较恶劣情节的,可根据被告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多少和具体情节量刑。
四、被告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并具有碰撞、刮蹭等较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可根据被告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多少和具体危害程度量刑。
五、被告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虽已达到80mg/100ml,但为了公共利益或者紧急避险等特殊情况的,可免于刑事处罚。
十、安阳醉驾怎么处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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