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的崩塌,透视证券交易所造假的危害与治理

默认分类 2026-02-24 3:36 3 0

证券交易所是资本市场的“心脏”,其核心功能在于通过公开、公平、透明的交易机制,引导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当这颗心脏出现“造假”的毒瘤——无论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中介机构合谋欺诈,还是交易本身的虚假操纵,都会引发系统性信任危机,不仅损害投资者利益,更侵蚀资本市场根基,甚至冲击经济稳定,近年来,从安然事件到瑞幸咖啡咖啡造假,从A股的康美药业案到康得新案,证券交易所造假屡禁不止,成为悬在全球资本市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证券交易所造假的常见形态与运作逻辑

证券交易所造假并非单一行为,而是涉及多方主体的系统性欺诈,其形态复杂、隐蔽性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类: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核心“病灶”

这是最常见、危害最大的造假形式,上市公司通过虚增收入、虚增资产、隐瞒债务、操纵利润等手段,伪造经营业绩,以维持股价、满足融资条件或避免退市,康美药业在2016-2018年通过虚构货币资金、虚增营业收入等方式,累计造假金额近300亿元,其“存贷双高”的财务异常曾长期未被发现,最终导致市值蒸发超千亿元,投资者血本无归。

中介机构“合谋”:造假“帮凶”

会计师事务所、券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本应是资本市场的“看门人”,但部分机构为利益所驱,与上市公司合谋,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过度包装IPO项目、隐瞒重大风险,瑞幸咖啡事件中,其审计机构安永虽声称“未发现系统性造假”,但前期审计未能识别出异常的门店流量和收入结构,客观上为造假提供了“背书”。

交易操纵与内幕交易:市场“毒瘤”

除了财务造假,部分机构或个人通过虚假申报、对倒交易、拉抬股价等手段操纵市场,或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破坏市场公平。“股市黑嘴”徐翔通过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谋,在信息公布前买卖股票,非法获利近百亿元,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技术性造假:新型隐蔽手段

随着数字化发展,部分造假行为转向技术层面,如利用高频交易算法操纵市场价格、通过区块链技术洗钱、伪造交易数据等,这类造假手段隐蔽性强,监管难度更大,可能引发瞬时市场波动。

证券交易所造假的危害:从个体冲击到系统风险

证券交易所造假的危害远超“欺诈”本身,其破坏力具有传导性和放大效应,形成“多输”局面:

投资者:首当其冲的“受害者”

中小投资者信息不对称、风险承受能力弱,是造假案中最直接的受损群体,财务造假导致股价暴跌,投资者财富瞬间蒸发;内幕交易则让普通投资者在“不公平游戏”中处于劣势,最终对市场失去信心,康得新案中,超5万名投资者起诉索赔,涉案金额达数十亿元,许多家庭因此陷入困境。

市场机制:信任基础的“崩塌”

资本市场的核心是“信任”,造假行为暴露后,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中介机构的独立性、监管的有效性产生普遍怀疑,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优质企业融资受阻,资金流向低效甚至欺诈项目,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失灵,长期来看,这会削弱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使“脱实向虚”风险加剧。

经济稳定:系统性风险的“导火索”

大型上市公司造假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安然事件导致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倒闭,美国萨班斯法案出台,全球审计行业格局重塑;瑞幸咖啡造假虽主要影响中概股,但一度引发中概股集体信任危机,海外融资环境收紧,若造假涉及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甚至可能触发金融系统性风险,冲击宏观经济稳定。

治理之道:从“事后惩处”到“全链条防控”

遏制证券交易所造假,需构建“制度+技术+监管+文化”四位一体的治理体系,多管齐下、标本兼治:

完善制度:筑牢“法律防火墙”

  • 严刑峻法,提高违法成本:借鉴美国《萨班斯法案》对财务造假最高判处25年监禁的处罚,我国需进一步细化《证券法》《刑法》相关条款,对造假责任人实施“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追责”叠加惩戒,让“造假者倾家荡产、牢底坐穿”。
  • 强化信息披露要求:推动“穿透式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商誉减值、金融衍生品等复杂业务进行详细说明;试点“实时信息披
    随机配图
    露”,利用技术手段实现财务数据、重大事件的即时更新,减少信息不对称。

强化监管:压实“看门人”责任

  • 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建立“连带责任”追究机制,对为造假提供便利的审计机构、券商实施“一案双查”,既追上市公司责任,也追中介机构责任;推行“审计轮换制”,避免长期合作导致审计独立性丧失。
  • 提升监管科技能力: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构建“智能监管平台”,对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测,自动识别异常指标(如收入与现金流背离、毛利率异常波动等),实现“早发现、早预警”。

投资者保护:构建“赔偿与救济”机制

  • 完善集体诉讼制度:全面推行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让“中小投资者搭便车”成为可能,倒逼上市公司敬畏法律。
  • 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从上市公司造假罚款、中介机构罚没款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优先赔偿受损投资者,缓解“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困境。

文化建设:培育“诚信市场生态”

  • 强化诚信教育:将诚信经营纳入上市公司高管、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体系,建立“诚信档案”,对失信主体实施市场禁入等联合惩戒。
  • 鼓励媒体与公众监督:保护媒体舆论监督权,支持第三方研究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独立分析,形成“监管+市场+社会”的多维监督网络。

证券交易所造假是对市场经济“契约精神”的公然背叛,其治理是一场持久战,唯有以“零容忍”的态度筑牢制度防线,以“科技赋能”提升监管效能,以“投资者保护”凝聚市场信心,才能重建资本市场的信任基石,让证券交易所真正成为服务实体经济的“源头活水”,正如巴菲特所言:“只有退潮时,你才知道谁在裸泳。”唯有清除造假“毒瘤”,才能让资本市场在阳光下稳健运行,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