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行法律法规来看,我国并未直接将持有泰达币(USDT)等虚拟货币本身定义为违法行为,自2017年以来,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叫代币发行融资(ICO)及虚拟货币交易场所业务;2021年,十部门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这意味着,虽然个人持有USDT不直接违法,但围绕虚拟货币的“交易、兑换、作为中介定价、衍生品交易”等行为均被禁止,通过境内平台进行USDT与法定货币的兑换、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或为相关业务提供技术服务等,均可能面临监管处罚,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等刑事犯罪。








